图书馆读者证管理办法(试行)
一、读者证的办理
读者证件包括以下类型:
placeholder校园卡:香港城市大学(东莞)颁发给师生员工的身份证件,用于出入图书馆、借阅馆藏。包括学生卡、职工卡、校友卡、校园通行证以及访客卡。其中,学生卡、职工卡可用于借阅馆藏;校友卡、校园通行证和访客卡仅限出入图书馆,不可借阅馆藏。
placeholder图书馆之友卡:图书馆之友卡是图书馆面向非校园卡持有者颁发的读者证件,适用于为学校发展提供重要支持的友好人士。申请者须由一名本校正式教职工作为介绍人及联系人,填写《香港城市大学(东莞)图书馆之友卡申请表》,并将一寸电子版证件照片提前发送至图书馆邮箱(library_noreply@cityu-dg.edu.cn,无需提交纸质照片),然后携本人身份证及申请表至图书馆服务台办理。该卡有效期为一年,到期后可申请续卡;有效期内持卡人可进入图书馆公共阅览区域阅览馆藏资源。
placeholder馆际互借卡:图书馆颁发给其他高校图书馆及科研机构的专用借阅证件。其他高校图书馆或科研机构可与本馆签署办理馆际借书证协议,并通过电子邮件(邮箱:library@cityu-dg.edu.cn)联系申请办理。每个高校图书馆可申办1个馆际借书证,每个科研机构可申办1个馆际借书证。该卡有效期为一年,到期后可申请续卡;有效期内持卡人可借阅我馆馆藏资源。
二、借阅证的使用
placeholder读者可凭有效的图书馆证件进入图书馆以及借阅图书馆的馆藏资源。读者进入图书馆时应随身携带,按规定使用,并自觉配合工作人员的检查。
placeholder借阅证只限本人使用,不得转借他人。借用或冒用他人借书证,一经发现即扣留该证,并视不同情况按规定进行处理。
placeholder借阅证只可在有效期内使用,过期失效。
placeholder各类读者借阅数量权限,参见“借阅制度”。
三、借阅证丢失
placeholder校园卡丢失后,应到学生事务中心IT服务台按有关规定办理挂失和补办。
placeholder图书馆发放的图书馆之友卡或馆际互借卡丢失后,可致电图书馆或发邮件至邮箱:library@cityu-dg.edu.cn申请临时挂失,并尽早到图书馆服务台凭有效证件办理挂失及补办。挂失前所有被借图书由借书证所属人承担责任。
四、离校注销
placeholder校园卡持卡人离开学校前(包括毕业离校、休学、退学、离职、工作调动等)须归还全部所借图书、偿还全部所欠账单,方可办理离校手续。
五、图书馆之友卡、馆际互借卡办理时间及地点
时间: 周一至周五:9:00 - 11:30 14:00--17:00
地点: 图书馆2楼服务台